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:
你单位申请建设的江湾一支路(梅江道—丽江道)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,项目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,准予使用。批准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,批准使用土地面积2954.5平方米。
请来我局领取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和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》,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。
此函。
2018年12月 4日